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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租借”“共享”方便群众安全行车

时间: 2024-04-13 04:14:38 发布人:华体会视频

  为进一步提升电瓶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规范电瓶车上牌管理工作,减少交通事故伤亡,即日起,大连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头盔佩戴和电瓶车上牌双率提升行动,力争在年底前实现全市电瓶车安全头盔佩戴率和登记上牌率大幅提升。

  采取有力措施,合理部署执勤点位和警力,通过警力下沉、定点包干的方式,采取平峰 + 高峰 + 夜查循环勤务模式开展集中劝导。夜间时段,依托酒驾夜查点位,对电瓶车头盔佩戴情况同步开展劝导,联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在农村集市、庙会等民俗活动日安排警力现场进行劝导。协调相关企业,在保障头盔质量的前提下,在城市主干路、学校、大型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采用集中推行头盔租借共享等措施,开展爱心头盔发放活动,方便群众便捷获取或购买安全头盔。坚持柔性执法教育,通过执法劝导工作。公安交警以说理式、劝导式教育为主,通过关注公众号、朋友圈集赞、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佩戴头盔。

  针对接送学生群体,依托护学联盟以及平安校园文明交通九项工作机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通过学生促动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期间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针对特定行业群体,以机关事业单位、快递外卖行业等为重点,每周组织测评、通报头盔佩戴率。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测评结果抄告相关单位,推动提升内部人员安全意识,发挥少数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外卖快递从业人员,每周向相关企业通报骑手安全头盔佩戴及严重交通违法情况,发布即时配送行业交通守法红黑榜,督促建立企业内部奖励惩罚机制,推动快递外卖人员文明守法出行。

  针对集中用工群体,公安交警深入辖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走访,督促企业制定骑乘电瓶车未佩戴头盔禁止出入厂区规定,严格落实门岗检查和考评制度。推动企业设立专项资金,采购安全头盔等作为劳保用品发放给有需要的职工。推动辖区网格员、驻村辅警、村(社区)干部、社区物业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共同把好出门关上路关;联合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对农村地区临时或季节性集中用工大户进行模排,督促用工主体建立务工人员使用电瓶车佩戴头盔制度,建立人员和车辆台账,加大自检自查力度。

  开展带牌销售。会同电瓶车上牌企业,协调电瓶车销售网点,制定带牌销售工作措施,统筹开展劝导和登记上牌工作。同时,会同属地分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销售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不按规定为电瓶车开展登记上牌或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的,依法进行处罚。

  增加上牌渠道。协调电瓶车上牌企业,在农村地区设立电瓶车登记服务站并出台上牌相关规范和开展定期培训。在涉农地区派出所、乡镇设立流动电瓶车登记服务站,方便农村地区群众就近上牌。利用流动车管所,在农村大集、庙会等农民集中出行的时间,定期开展电瓶车登记上牌业务现场办理,切实提升农村地区电瓶车登记上牌率。

  骑行戴头盔,安全不吃亏。头盔产品的选购及使用需慎重对待,要选择安全且优质的产品,并正确佩戴。选购时要仔细查看产品的名字、合格证、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要认清 CCC 认证。电瓶车登记上牌率、佩戴安全头盔率,不仅是城市文明交通管理上的水准的体现,更是广大市民群众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逐步的提升的体现,希望广大摩电车驾驶人牢记守法出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主动做电瓶车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的倡导者和引领者,用实际行动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